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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12318”文化出版市场举报投诉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4日-1月15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在1月14日前报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6日-2月28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要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制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和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南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刘家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鹰群  市政府市长助理

  陈 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喻德火  市商贸委主任

  陈喜民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卢洪献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国祥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家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慧琼  市物价局副局长

  戴 斌  市工信委调研员

  马世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联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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