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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全市各级商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统计、编印简报、情况通报、定期工作督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联络员,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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