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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11-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11-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4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南昌市市本级2011-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市本级2011-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南昌市市本级2011-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采购目录

目 录

备 注

1、货物类

摄影、摄像器材

电器设备

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

吸尘器及其它电器设备

空气调节器

含冷热源系统、除湿设备

计算机、显示器

打印机、速印机

复印机、传真机

碎纸机

投影仪、投影幕

扫描仪、刻录机

存储设备

含U盘、移动硬盘、磁盘阵列、磁带库、数码照相机伴侣、

录音笔

网络设备

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

UPS电源

LED路灯、显示屏

公务制服、标志、劳保用品

单项或批量金额2万元以上

家具

单项或批量金额2万元以上

办公消耗品、办公用品

图书资料

公务用车

轿车、越野汽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大客车

救灾物资

防汛物资、抗旱物资

农用物资

储备物资

农药

5万元以上的药品及医疗耗材

实验室用品

照排设备、印刷设备

工具和仪器

指乐器、仪表等

建筑、装饰材料

通讯设备

发电设备

电力设备

道路清扫设备

警用设备和用品

保安设备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灯光音响设备

文艺设备

体育设备

专业运动员设备除外

地震设备

人工增雨设备

环保监测设备

船舶及设备

医疗设备及器械

计划生育设备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农业、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工程机械、园林机械

消防设备

教学设备

实验室设备

档案保密设备

监控设备

不含警用管理监控设备

电梯

手扶电梯、升降电梯

起重机

锅炉

摩托车

卡车和专用汽车

含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车、警车(含警用摩托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行政执法车、其他专用汽车

2、工程类

园林绿化工程

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改建、扩建工程

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修缮、装修工程

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3、服务类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专用软件

计算机通用软件

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

公务用车保险

公务用车维修

在昌单位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印刷

不含保密资料的印刷

大型会议、会展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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