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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强媒体宣传。在省市交通广播、电视台,广场、百盛商场等处户外大屏幕,260处人行横道灯柱屏幕,每天以广播、游走字幕的形式滚动宣传。在南昌电视台一套、南昌晚报、南昌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重点宣传严整工作措施、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3)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在电视、报纸、电台设置专题,每天对八一大道、阳明路、北京西路等主要道路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随机进行曝光,同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所在单位。每月公布一批记分满12分和吊销暂扣驾驶证人名单,曝光社会车辆违法行为累计前20名名单。

  (4)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闯禁行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变道、遮挡号牌、路口不按规定行车;公交车并排进站、出租车随意上下客;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攀爬护栏(绿篱);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进行拍摄,每日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曝光,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5)加强党政机关交通宣传教育。党政机关各部门开展“遵守交通法规,今天从我做起”教育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动员大会,由市领导作动员讲话,加强党政机关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6)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宣传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统一制作“文明出行--小手牵大手”承诺书,让家长和孩子在承诺书上签字,以小手带动大手,做到文明出行。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教育局、市机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2、突出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1)提高路面见警率

  市公安局交管局着力提高民警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做到“高峰不结束,警力不撤岗”,推行和完善“四项勤务机制”,即高峰勤务机制,交管局领导、机关民警早晚高峰时段上路执勤,路面民警晚高峰警力叠加,延时执勤,弥补警力不足;节假日勤务机制,节假日实行大队、中队干部定岗定路段,局机关警力全力配合的勤务模式;动态勤务机制,建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动态勤务模式;勤务指挥机制,依靠现有交通指挥系统,实现快速、高效勤务的目标。

  (2)突出治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坚持“严管、严查、严处”措施,突出治理在85条主干道和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闯禁行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标准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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