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媒体宣传。在省市交通广播、电视台,广场、百盛商场等处户外大屏幕,260处人行横道灯柱屏幕,每天以广播、游走字幕的形式滚动宣传。在南昌电视台一套、南昌晚报、南昌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重点宣传严整工作措施、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3)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在电视、报纸、电台设置专题,每天对八一大道、阳明路、北京西路等主要道路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随机进行曝光,同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所在单位。每月公布一批记分满12分和吊销暂扣驾驶证人名单,曝光社会车辆违法行为累计前20名名单。
(4)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闯禁行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变道、遮挡号牌、路口不按规定行车;公交车并排进站、出租车随意上下客;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攀爬护栏(绿篱);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进行拍摄,每日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曝光,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5)加强党政机关交通宣传教育。党政机关各部门开展“遵守交通法规,今天从我做起”教育活动,适时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动员大会,由市领导作动员讲话,加强党政机关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6)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宣传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统一制作“文明出行--小手牵大手”承诺书,让家长和孩子在承诺书上签字,以小手带动大手,做到文明出行。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教育局、市机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配合,2011年1月份开始组织实施。
2、突出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1)提高路面见警率
市公安局交管局着力提高民警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做到“高峰不结束,警力不撤岗”,推行和完善“四项勤务机制”,即高峰勤务机制,交管局领导、机关民警早晚高峰时段上路执勤,路面民警晚高峰警力叠加,延时执勤,弥补警力不足;节假日勤务机制,节假日实行大队、中队干部定岗定路段,局机关警力全力配合的勤务模式;动态勤务机制,建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动态勤务模式;勤务指挥机制,依靠现有交通指挥系统,实现快速、高效勤务的目标。
(2)突出治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管局要坚持“严管、严查、严处”措施,突出治理在85条主干道和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闯禁行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治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标准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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