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全市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以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召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性、科学性、系统性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全力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逐步解决城市行车难、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力争我市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至2011年12月,通过采取有力措施,营造严管氛围,有效遏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中远期交通管理要从规划、建设、管理入手,逐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努力实现城市路网更加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代市长陈俊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东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卢晓健,市政府副市长罗慧芬、黄春平、刘家富,市政府秘书长辛利杰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敏华、龚亚立、胡焘、曹吉清,以及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机管局、市创建办、市市政公用集团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吉清兼任,副主任由吁小平兼任,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导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近期工作措施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1)召开新闻通报会。组织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召开新闻通报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发布交通秩序严管严处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