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执法
元旦、春节前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大型仓库、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违章作业等威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的特点规律,加强监管力度,铁路、公路、民航等部门要精心安排春运期间的运力,特别要组织好春节前后的旅客运输工作,进一步加强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船、机)。二是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认真落实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措施,确保兼并重组工作扎实进行。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煤矿“两到位、五控制”措施,督促各生产矿井认真制定春节期间停产检修计划,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认真做好节后恢复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不得允许其恢复生产。三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合力,严防尾矿库事故发生;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杜绝非法生产;要加大对露天矿山、地采矿山等检查力度,防止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搞好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规划、审查、审批、监管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民爆物品领域安全。五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六是加强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汽车、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七是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型集会、商场促销、烟花燃放等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八是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