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实施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大力压减事故总量,严防较大事故发生,加大对重点路段的管控和治理力度,改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加大对冰雪路面的监管力度,落实恶劣天气下重点路段防治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要严把客运车辆安全关、客运驾驶人员审核关、营运客车进出站关,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从严从重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非法拣客倒客、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及高层建筑和在建工程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全市棚户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大面积连营火灾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切实搞好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生产、生活区不分离的企业和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实用的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广大群众防火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鹤政安发〔2011〕1号),从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预防烟花爆竹事故。

  同时,要切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宣传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