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湘政发[2011]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四化两型”战略,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全民创业、做大经济总量,促进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登记准入职能。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建立地位平等、规则公平、标准统一、机会均等、退出有序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支持发展低碳经济,支持服务业快速发展,促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努力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和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的市场环境。
(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打假保民生、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着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物价稳定,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拓展监管领域,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职能。把消费维权作为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尽快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强化12315体系网络功能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维权工作格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提振消费信心,使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