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
(并政办发〔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我市地处山西地震带中部,是国家重化工能源基地,人口密集,地质条件复杂,一旦发生地震、洪水等大面积灾害,将对我市造成极大破坏,产生大量紧急疏散避难人群。“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既是国家、省的要求,也是我市客观现实的要求。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吉久昌(副市长)
副组长:张波(市政府秘书长)
郭德魁(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
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葛文军(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成员: 常跃平(市应急办副主任)
张政春(市纪委常委)
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杰(市城乡管委副主任)
于振龙(市教育局副局长)
侯维强(市民政局总会计师)
王国柱(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托明(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凤玲(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孟广昭(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豹(市安监局副局长)
吕从标(市园林局副局长)
康新满(市人防办副主任)
邓子平(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10县(市、区)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主任:葛文军。副主任:常跃平 张志杰、王凤玲、邓子平。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三、规划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太原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十二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规划建设或改扩建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学校、医院、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统筹考虑应急避险避难需求,做到合理布局、平灾结合、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