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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千人百天”攻坚计划》的通知


  总体规划要突出中近期目标,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紧密结合,提出分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和重大项目,体现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努力把规划编制和报批过程作为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举措、落实支持政策、实施重大项目、推动跨越发展的过程。专项规划要强化项目支撑,争取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大工程列入国家规划。对于中央明确提出的三江源、青海湖流域、柴达木循环经济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祁连山水源涵养、柴达木荒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规划,要组织国内一流专家,确保规划质量,加强对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汇报,以争取国家更大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着力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切实加强项目调研论证,深化可行性研究、资金筹措方案及效益测算等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达到国家立项、核准的基本要求。

  四、时间安排

  对已编制完成16项专项规划,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力争尽快落实;对工作量较大的3项综合性规划和6项专项规划,2010年底前要完成编制任务。对正在编制的其他专项规划和新安排的专项规划,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调整思路,强化措施,集中攻关,加快编制进度,务必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并通过评审,7月份完成对口衔接汇报,8月初上报审批。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求4月份同步启动, 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在此基础上,搞好对口衔接和修改论证,年底前务必达到立项或可研程度。

  五、组织协调和工作步骤

  《青海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3项综合规划由省发改委组织编制,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由地区处、投资处、产业协调处牵头;新安排的39项专项规划,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详见附表1)。重点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详见附表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干力量,加强规划论证和项目筛选,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相关工作。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经费由我委分批专项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千人百天”攻坚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扎实,成果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延误进度,没有达到工作要求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乃至扣减或停批限批相关投资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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