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建国(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卫华(市农机局副调研员)

  赵勇(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乃俊(市质监局副局长)

  苏晓燕(市气象局副局长)

  贾秀荣(市客运办主任)

  杨大康(市公交公司副总经理)

  蔺徐平(太原警备区副参谋长)

  张小武(武警太原支队后勤部长)

  韩国琦(太原公路分局副书记)

  王维红(省保监局财产险处副处长)

  成学亮(中保财产太原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金如(中保人寿太原市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邰富春(太平洋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总经理)

  邓雅军(太平洋财产保险山西分公司总经理)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负责全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

  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运力和应急物品储备、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完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冰雪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情况时,及时组织铲冰除雪、疏散救助滞留人员。

  (二)安监部门

  监督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进行全面审验,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春运安全隐患路段“大排查”。

  (三)交通运输部门

  督查指导公路养管部门等单位做好春运公路隐患治理和保安全、保畅通工作,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相应物资储备、冰雪清除工作,协调客运企业适时调整客运班次。督查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做好旅客流通组织及安全监管工作,与客运企业、客运业主签订《春运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书》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大中型客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驾驶人和安全主管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客运业主对7座以上客车实际安全状况逐车进行检查登记,落实GPS服务平台管理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严禁未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参加春运,严格客运企业派车发车调度管理,加强超员客车卸客转运管理,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督查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做好城市客运组织安全监管和公路部门及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