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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危害程度高、社会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城乡结合部、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互联网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求实效。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生产环节专项治理。文广新(版权)、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经信、文广新(版权)、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监督力度。质检、经信等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质量、认证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农业、林业部门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粮食主产区针对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行为。
  (二)加强流通环节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遏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文广新(版权)等部门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专利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打击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指导、督促和规范,加强企业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打击力度。经信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市场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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