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青发改价检[2010]1413号)
各州(地、市)发改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3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内容
此次检查从9月10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主要以大型超市及本地小作坊生产销售的月饼以及粮、油、肉、菜、禽蛋、水果主要副食品;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停车、客运、景点门票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为检查重点,继续推进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月饼、粮油、肉禽蛋奶等食品价格,确保价格稳定。
二、检查方法
西宁市的检查由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对重点路段、大型商业网点、重点窗口单位等分组进行检查;其他各州(地、市)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组织安排,开展检查。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加大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工作上要深入细致,方式方法上可以灵活多样,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确保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密切关注节日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市场商品尤其是节日商品的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列出重点品种,将易发生价格违法和价格矛盾的价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各地可主动邀请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新闻等部门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予以公开曝光。
(四)两大节日期间,各地要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安排专人职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解决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市局及相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