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委办[2010]87号 2010年10月18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 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 [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核职责;
(二)增加建立健全市级行政、事业人员编制核准使用制度职责,进一步强化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
(三)增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代码管理及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审核职责;
(四)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县(市)区和镇的机构改革方案。
(三)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市级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资格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