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 具体内容
| 工作任务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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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加强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 (十三)大力建设规范化幼儿园。
| 25.全面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到2015年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养,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0-3岁婴幼儿亲子教育指导。
|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国资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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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发展终身教育,推动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建设
| (十四)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
| 26.将终身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促进形成全体市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文体旅游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深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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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完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
| 27.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服务。依托电教、成教和教育城域网等多种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学习网络,逐步建立终身教育课程体系和远程学习系统。整合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教育。
| 市教育局
| 市科工贸信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深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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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活力
| (十六)改革学校办学和管理体制。
| 28.积极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落实大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治理结构,探索高校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市教育局
| 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深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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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创新办学模式,在市内开展联合办学、特许办学、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和委托管理试验。
| 市教育局
|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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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促进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
| 30.全面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创新民办学校管理办法,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拓宽民办教育投融资渠道,鼓励实力雄厚的机构举办高水平民办学校。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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