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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

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四、优质发展中小学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八)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8.完善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九)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19.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建设。

市规划国土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市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0.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及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普通高中办学。支持优秀高中与高校、企业联合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鼓励高中学校多开特色选修课程,建立实践基地,创办特色学校。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十)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

21.建立国内外先进课程资源遴选、引进和推广机制,加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完善符合深圳实际的课程教材体系和学科质量标准。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文体旅游局

(十一)继续办好特殊教育。

22.健全符合就读条件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管理和保障机制。规划新建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率先推行学校教育、医疗康复和职业训练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建筑工务署,市残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五、切实加强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十二)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

23.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扩大学位供给。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

市规划国土委、市国资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十三)大力建设规范化幼儿园。

24.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开展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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