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5. 鼓励仓储物流、货运站场、小型配载等物流企业退城、退路并进入物流集聚区发展,对进入集聚区投资建设新的物流设施项目,其建设规模与原有规模相同的,在市权限范围内有关建设规费给予全额免收,超出规模部分给予减半征收。
  6. 支持市区港口调整运输结构,推进亿吨大港建设,对新开辟集装箱物流水运航线、集合集装箱货源、从事集装箱专业水运物流的企业,给予航线开辟费用补贴;对重点专业集装箱运输企业途经我市范围内等级公路的车辆通行费用,给予适当补贴。以上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确认。
  (三)文化动漫
  1. 对获得国家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称号和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称号的单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被国家和省有权部门评定为文化品牌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对能够反映徐州地方文化特点,独具徐州特色,采取跨地区连锁经营形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和奖励扶持。
  4. 加大对出版发行业和版权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对网上书店和出版物跨市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发行方式的企业、且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手机、互联网等重要数字出版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5. 对我市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分别按片长每分钟1600元、800元给予奖励;对在多个台播出的,从高但不重复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级播出奖项的,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动画片并被推介参评后获国际性大奖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6. 对我市原创动漫游戏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益智类游戏,经认定后每款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 对我市原创动画电影在全国院线上映,播映所属权限区域内的首轮票房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至800万元的,经认定后给予原创动画制作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含8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旅游服务
  1. 对经营规模列在全国百强的大型旅游集团在我市投资创办分支机构,从事旅行社经营、旅游交通运营、旅游创意咨询、旅游商品研发、旅游教育培训等中介服务,且运营一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