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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构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
  (十五)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徐州市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各类专项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到2012年,市及各县(市、区)分别实现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有残疾人托养示范机构、有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五有”目标,并达到国家标准。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为残疾人服务的场所。
  (十六)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加大财税、金融、土地和公用事业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将残疾人服务纳入社区综合性服务项目。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镇(街道)兴办以日间照料为主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政府通过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补贴予以扶持。到2012年,市及各县(市、区)要建有1所公办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床位数分别达到200张、100张以上。到2015年,各镇(街道)要建成具有托养、康复、日间照料功能的公益性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和镇财政按敬老院标准给予资金补贴。鼓励市内残疾人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开展新品研发和技术推广,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研、引进、应用和创新,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七)规范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人,大力支持面向残疾人家庭的家政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及依托信息产业的现代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居家服务。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要改善条件,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各级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就业指导、托养服务及盲人按摩等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机构准人、监督、评价考核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
  (十八)加大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人才和技术优势,大力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专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制度,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残疾人服务专业职称评定体系,建立包括残疾人社工师、康复治疗师、假肢矫形器制作适配师、残疾人护理师、手语盲文译员等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鼓励大学生特别是社工专业毕业生从事残疾人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从创业专项资金中优先给予资助。
  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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