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跻身前列”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全市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跻身于全省前列。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试验区建设任务,残疾人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残疾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重点康复项目不断拓展,贫困家庭残疾人得到免费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增加,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因贫失学;残疾人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享有平等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良;残疾人事业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服务设施较为完善。
(五)遵循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发展”的指导方针。深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完善地方法规,强化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责任,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在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有效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融入全局,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促进大局、加快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特别扶助,特殊照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的工作理念。按照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综合配套、同步实施,兼顾差异、分类指导的要求,制定城乡统筹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残疾人事业支持力度。根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兼顾各类别、各年龄段残疾人的利益,对贫困家庭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给予特别照顾。
--坚持“加强基层,完善体系”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完善残疾人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和服务技术。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工作方法。既要解决好当前残疾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既要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又要着眼于残疾人的长远利益,不断提升残疾人的全面发展能力。鼓励并支持残疾人工作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