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七日
徐州市公务员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公务员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划入原市人事局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和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公务员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职位审核、竞争上岗的审批及人员的调任、转任、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五)完善全市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领导成员人员年度考核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七)贯彻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