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陕发改煤电〔2011〕104号)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
近年来,国家连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我省和有关企业也加大了对煤矿安全的投入,争取多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安全水平。为全面掌握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研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做好2011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近日,国家能源局拟开展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形式
专项检查以煤矿企业自查、省上重点抽查为主,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重点矿区进行典型调查。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2008、2009、2010年实施的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专项检查内容对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我委将在2月底前组织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抽查部分项目自查、整改情况,抽查范围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类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投资、省及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企业自有资金、贷款等)的拨付、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理情况;工程质量及建设进度,项目实施效果。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陕煤化集团要切实对照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查找本市(企业)在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通过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工作和完善投资保障机制的建议;分析本市(企业)煤矿安全隐患,编制煤矿安全改造“十二五”规划;在编制本市(企业)煤矿安全改造“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煤矿安全改造资金需求和缺口情况,我委将在此基础上形成陕西省煤矿安全改造“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使用方向、支持重点和资金需求的建议,及时上报国家能源局。
四、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企业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及煤矿安全改造“十二五”规划报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