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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为民服务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为民服务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2011年1月26日)


  2010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烟政发〔2010〕1号)部署,把为民服务实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10件实事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全市新建农村新型社区755个,完成计划的167%,全部按要求配齐“一厅十室一大院三超市”,建成集办公与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其中,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43处,建成农村精品社区55处。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蓬莱市、莱山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且龙口市、莱州市和招远市通过民政部专家组的全覆盖检查验收,福山区、牟平区农村新型社区覆盖率达到91%和88%,其余县市区覆盖率均达到60%以上。

  二、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按照高于当地一般建筑防震标准的要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展开。全市共投入资金13.2亿元,累计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158.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15%,其中69.2%的工程已完工。

  三、搞好农村住房建设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全市累计完成或启动整村改造项目257个,涉及村庄365个,累计在建及完工11万户,完成计划的324%;改造农村危房1.05万户,完成计划的131%,其中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409户,完成计划的102%;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563套,完成计划的111%,组织供应经济适用房4190套。通过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为953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

  四、加快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
  新纳入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村(居)1835个,完成计划的144%。全市累计有3991个村(居)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覆盖率达到59%,超出年初计划29个百分点,其中,办事处建制内的村(居)已全部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

  五、扎实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
  全市设立家电“以旧换新”业务回收销售网点487个,完成计划的162%;回收旧家电和销售新家电40.4万台,完成计划的505%;新建改造废旧物品回收站点507个,完成计划的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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