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居民用户应采用“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并根据用电性质分表计量。室外计量表箱应选用非金属表箱,统一编号,箱底对地面距离不低于1.8m。
6.4 集表箱采用多户集中布置,4表位以上为宜。集表箱进线侧应安装电源明显断开装置。电能表应安装牢固,接线端子、电能表、漏电断路器之间连接线采用不小于6 mm2铜芯绝缘线。
6.5 电能表宜采用电子表,应安装在计量表箱内,电能表容量应按农户用电负荷合理配置,一般按10-40A或15-60A选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安装集中抄表装置,并逐步开展智能化电表应用。
6.6 接户线和进户线第一支持点与集表箱进、出线孔之间应敷设PVC管,进出线孔均应配装绝缘护圈,产权分界点处应有标识。
6.7 低压配电网应分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一般采用剩余电流总保护、中级保护、末级保护的三级保护方式。总保护安装在电源进线回路上(配电柜内);中级保护安装在各条配电出线回路上(配电柜内的空气开关);末级保护安装在用户集表箱内的单户空气开关或在用户建筑物内第一接线点。
第七章 自动化及通信
7.1 新建或改造自动化系统应统筹多种自动化系统的需求,统一规划设计数据采集平台。
7.2 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的安全性应能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7.3 远动终端应支持多种规约和多种通信方式,并具备至少两路独立的数据传输通道。
7.4 新建或改造调度自动化系统应遵循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除具备基本的数据采集监视(SCADA)功能外,应具备遥控安全约束、运行设备在线状态监测等功能。并逐步向无功电压控制(AVC)等高级应用功能扩展。实施WEB发布功能,必须安装物理隔离装置。
7.5 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具备电网模型、图形和数据的导入导出接口,且应符合统一标准。应逐步完善建设调度数据整合平台,整合平台应以IEC61970/61968/61850系列标准为基础,实现数据的统一存储、处理、管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