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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

第二章 总体要求

  2.1 农网改造升级应坚持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电科技含量,提升农电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和营销现代化水平。

  2.2 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和典型设计,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3 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4 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分散接入、配电自动化、智能变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5 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

  2.6 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地区和偏远山区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但应采取适当措施,满足电压质量要求。

  2.7 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2.8 农网通信通道建设应与电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第三章 高压配电网

  3.1 农网改造升级应加强主干网架及联络线的建设与改造,提高农网整体输送能力和供电可靠性。高压配电网应采取以220kV变电站为中心、分片供电的模式。在没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县域范围内,应至少有两条110kV线路作为主供电源为其供电。

  3.2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电网规划的要求,靠近负荷中心地区。

  3.3 变电站建筑物应与环境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美观、节约占地”的原则,并适当留有(扩建或升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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