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立少年儿童应急能力培训基地。动员一批具有场地、设备和人员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经营场所,建立少年儿童应急能力培训基地,重点培训避险逃生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能力。基地培训场地要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配置多媒体教学、火灾逃生现场模拟、高层楼房逃生、抗震避险等设备和装备,配备专职授课人员,具有无偿将全市城区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年实地培训一次的能力。
3. 建立应急装备使用培训基地。利用应急救生设备生产、经销企业和单位,依托其设备和人员优势,建立应急装备使用技能培训基地,重点培训各类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4. 建立应急知识教育基地。以市人防办现有宣传场所和设施为基础,建立面向全市的应急知识教育宣传基地。发挥电视台、日报社等部门的资源优势,设立应急知识教育宣传固定栏目和板块,全面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宣传,确保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超过70%。
(三)保证应急宣教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1. 保障应急宣教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将宣教培训等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应急宣教培训工作的督促落实。市应急办要加大督促考核工作力度,监督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基层单位搞好相关应急培训工作。做到每名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都通过专业培训资格考试,每名青少年儿童都有最基本的自救知识和技能,每名市民都具备应急避险意识。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抚顺市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要求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至少应健全完善十项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1)应急岗位责任制度;(2)应急值班制度;(3)信息报送制度;(4)应急反应处置工作制度;(5)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制度;(6)应急培训宣传制度;(7)安全隐患排查制度;(8)应急专家管理制度;(9)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及管理制度;(10)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管理制度。
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至少应健全完善十四项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即在健全完善上述十项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