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服务贸易处
拟订全市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服务外包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委托,办理全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工作;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十二)机电科技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和国家进出口管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并实施我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建设和贸易促进工作;承担加工贸易、机电产品进出口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
(十三)外资处
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监督、统计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到位及生产经营情况;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技术的审核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提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对全市利用外资的统计、形势分析、问题研究、政策建议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利用外资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十四)投资促进处
参与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分析、研究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全市投资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我市在国(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并对签约项目实施跟踪调度;承担我市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驻外招商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参与对招商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市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外经处
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业务;执行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组织、指导全市外派劳务培训和其他外经业务培训工作;执行全市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业工作;承担全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初审、转报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初审、转报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资格和对外劳务合作、出境就业经营资格;承担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依法监管劳务输出中介企业的经营行为;承担对外援助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的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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