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规范市场体系的标准草案,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县(市)、区商贸流通业的目标制定及考核工作。
(六)商贸服务管理处
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商贸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培育扶持中华老字号企业;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七)市场运行调节处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
(八)产业损害调查处(反垄断处)
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政策对我市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建立和完善我市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承担全市反倾销、反补贴、特保及保障措施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及相关工作。
(九)开发区处
承担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撤销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担开发区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研究开发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加快全市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开发区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建设情况,参与组织对开发区的考核评价。
(十)对外贸易处
拟订全市外贸进出口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拟订年度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组织交易会、洽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推动进出口企业的质量认证、品牌建设;承担并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的申报;根据授权,承担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根据委托,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有关工作;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国际电子商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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