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七日
徐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市商贸局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人员出境就业政策以及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转报、监督检查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三)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开放型经济战略研究,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全市商务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的制订、实施和考核;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划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