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1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豫司文〔2011〕10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
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核,同意我省18个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201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2010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安排。项目实施分四个阶段:一是初步筛选案件阶段。2011年2月,以结案归档为标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完成年度项目资金预算额使用计划的30%以上办案量,全省结案案件总数不低于340件。二是集中办理案件阶段。2011年3月,以结案归档为标准,各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资金预算额使用计划的90%办案量,全省结案案件总数不低于1000件。三是全面完成办案任务和申请案件补贴阶段。2011年4月,完成全部案件筛选和录入上报、立卷归档、补贴申请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部完成项目资金预算使用计划的办案量,全省结案案件总数不低于1125件。四是发放补贴、检查和总结阶段。2011年5月至6月15日,组织案卷归档和补贴发放情况检查,并完成对全部案件受援人、承办人的回访;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上报省厅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迅速启动2010年度项目实施工作。各省辖市要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筛选结案案件,申请2010年度项目资助的案件,应当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受理且在2010年6月30日以后结案的符合项目资助范围的法律援助案件,要注重办理与国务院《
法律援助条例》相比扩大范围、降低门槛的法律援助案件,广泛地调动社会律师参与办案,切实保障办案质量和效果。
三、认真做好项目案件信息上报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案件办结后严格按照《项目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要求将案件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信息数据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flyzxm.org。各项目实施单位用户名见附表,原始密码:123456,登录后应当及时修改密码。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确保信息数据系统正常录入的情况下,每月书面上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法律援助受理意见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结案审查表》。要确保受援人联系电话、住址登记准确,杜绝未登记或登记有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