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河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2010年度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行风建设考核的通知》(豫司鉴协〔2010〕23号)要求,抽查行风建设情况;
4、按照《河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2010年度“优秀司法鉴定机构”“优秀司法鉴定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司鉴协〔2010〕24号)要求,开展“双优”评选工作;
5、按照《河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印发<开展“纠正执业问题,促进诚信执业”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司鉴协〔2010〕26号)要求,抽查诚信执业情况。
四、检查考核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考核工作在省司法厅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工作人员、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相关专家、工作人员、各省辖市司法局主管局长、司法鉴定科科长参与检查考核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五、检查考核时间安排
检查考核时间为:2010年11月中下旬。
六、检查考核方式方法
1、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材料、业务档案、统计报表与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2、结合省厅、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受理的投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检查;
3、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改进意见;
4、根据执业类别,抽取需要参加质量评查的司法鉴定案件,每个省辖市2件,由司法鉴定机构复制相关案卷材料,考核组带回交省司法鉴定人协会秘书处以备评查;
5、按照各项工作所附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出分值(百分制);
6、检查考核结束后,每个考核组要整理所检查考核机构的情况,提交详细的检查考核书面汇报材料。省厅将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和日常工作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排出名次通报全省,接受系统内部的监督及评价;同时在《河南省司法鉴定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作为下一年度重点监管对象。
七、检查考核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人协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检查考核的组织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