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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豫司文〔2010〕21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学习周永康书记视察《法制日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卢展工书记视察河南广电系统、河南报业集团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运用《法制日报》做好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政法委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在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在我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河南法制报》是我省唯一的专业法制类报纸,是政法战线最重要的舆论阵地,是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宣传的主要渠道。这两份法制类报纸,是广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窗口,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先进、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周永康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重在”和“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要求,充分认识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宣传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扩大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在全省的影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让各级领导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迈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这两个报社的联系和配合,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策划,加强沟通,努力实现宣传效果和推动工作双赢。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的征订工作

  根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要求,省厅结合实际,对2011年度《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下达征订任务各4180份,各单位具体任务见附表。各地各单位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宣传部门为征订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的征订工作。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宣传部门要切实组织,督促落实确保完成任务。省厅将根据征订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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