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财务审计处
承担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与内部审计管理工作。
(九)供排水处
承担城市供排水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供排水规划;依法承担市区供排水设施的相关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工作。
(十)工程管理处
指导全市各类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全市各类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加固改造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市管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工作;承担河道(湖)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水库移民扶持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移民拆迁安置补偿和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的实施、监督。
(十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建和指导直属单位群团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4名,工会主席(副处级)1名;正副处长(主任)28名(含负责行政许可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副处长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市水利、环保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市区防洪排涝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建设管理等事宜。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