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全市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通航水域及其他所辖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地方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依法对民用机场、航空企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督查、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计划处(徐州市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航道、港口、枢纽、地方铁路、民用机场、交通物流、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参与拟订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铁路、民用机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投资计划;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扶贫项目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三)财务与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