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学生的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市学生健康调查和监测工作。
(八)师资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组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协调、指导、组织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全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高等师范学校的专业设置、培养计划及教育教学工作;承担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财务与审计处
监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承办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及固定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费附加管理,统筹安排市本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承办对局机关和直属学校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对有关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宣传处
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干部理论学习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局直属学校治安与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承办直属学校伤亡事故、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及偶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十二)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徐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处级)
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县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中等及其以下学校 (包括民办学校和市属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公布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四)人事处
指导全市中小学人事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干部培训等工作;承办全市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市区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高等师范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五)组织处
承办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承担直属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考察;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