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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局(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负责民办高中(含职业高中)和教育网站、网校的办学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市区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接待、后勤、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协作和对口交流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参与制定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各类中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指导、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居民小区学校配套等工作;编制直属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直属学校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和总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承担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承办教育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的研究和教育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参与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工作。
  (四)基础教育处
  承办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承担市区范围内普通中学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教材、配套用书的选定、管理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指导直属基础教育学校的行政管理;负责市区普通中学的学籍管理;承担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全市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社区教育。
  (六)高等教育处
  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地区高等教育(含高等成人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地方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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