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局(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委办[2010]46号 2010年6月6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徐州市教育局(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徐州市教育局(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lO] 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委发 [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制定地方高校年度招生计划的职责。
(三)取消创建教育现代化示范初中、实验小学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指导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高校的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等政策;监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六)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高等学历教育除外)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全市教育督导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教师队伍建设。
(八)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