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一)建筑层高及出入口要求:农贸市场的交易厅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柱距不小于7米,自然通风、采光条件良好。市场内层高应在4.5米以上。大、中型农贸市场出入口不少于3个,小型农贸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门宽不小于4米,室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3米。市场进、出口应设不锈钢护栏,禁止车辆进出。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连通,满足经营与购物的需要。
(二)室内墙体、地面要求:室内墙体及立柱四周应铺设抛光砖或瓷砖,高度不低于1.8米,以方便冲洗清洁。室内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向通道两侧排水沟倾斜,坡度设计应科学合理,保证通道无积水。
(三)环境卫生设施要求:食品卫生设施应当符合《
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室内每1000平方米应安装2.2KW低噪音抽送风设施,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0.22KW抽送风设施。室内应按照国家商业建筑相关规范设置公共厕所(原则上设置在地上一层),在市场周边设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米。在市场合适位置设置垃圾收集房,容量充足,密闭管理,内部铺设瓷砖,并有冲洗设施。每个摊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
(四)消防及安全设施要求:农贸市场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市场内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5米,场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500平方米应增设一个疏散出口,以保证消防和紧急疏散的要求。应设置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应按照治安管理要求,配置防盗设施和电视监控设施,还应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设施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五)排水设置要求:市场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空间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排水沟深度不少于20厘米、宽度不少于25厘米,沟底无积水,外露部分设格栅盖板,格栅间距为1厘米,出口处设防鼠隔离网。柜内地面沿柜边设宽度6-10厘米、弧深3-5厘米的淌水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六)供水、供电设施要求:室内供水设施应按各行业交易区的用水要求设置,配足容量,一户一表,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畜禽肉经营区,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其他摊位供水到经营区。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还须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电气设备应符合建筑电器设计标准,市场用电容量按50-70W/100m2的标准配置。插座须采用防溅插座,每个摊位不少于1个,水产摊位和鲜肉摊位不少于2个。熟食、家禽冷冻制品等营业房照明、插座根据经营业户不同需要安装并装表计量。市场内电气管线采用暗敷,电线必须穿管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