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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活动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活动的通知
(徐委发[2010]54号 2010年11月5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全国双拥模范城新一轮评比命名工作将于明年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形势下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全面提升我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目标,现就深入、扎实、创新性开展双拥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我市双拥工作有着光荣的传统和深厚的工作基础。革命战争年代,全市人民倾力支前,人民军队奋勇作战,铸造了军民一家的鱼水深情。和平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军民在全国首创双拥模范城活动,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弘扬双拥传统,创新双拥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建设“六连冠”。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团结,成为我市特有的政治优势、城市品牌和军地共同的政治荣誉,有力推动了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和驻徐部队全面建设不断进步发展。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又是完成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努力把我市建成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客观需要,是我们神圣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徐各部队,要继续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全国双拥模范城新一轮评比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前几届创建活动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上质量,推进双拥工作上水平,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建设“七连冠”,确保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二、狠抓经常性工作,牢固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双拥创建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创建的关键在于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创建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军地共创、互利双赢的工作主旨,狠抓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要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为依据,按照创建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的创建工作分解任务。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广告宣传、网络宣传、文化宣传、活动宣传等多种渠道,为创建工作营造更为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推动富有徐州特色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将近几年开展的“当好军人子女成长导师和校园家长”活动总结提升,培养出新的典型;徐州日报社和市慈善总会要将“情暖困难军属家庭”活动进一步完善提高,使之成为规范操作、经常开展的活动;各级双拥办要指导双拥典型单位和个人开展经常性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扶持行业拥军、社区拥军、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拥军活动,推动群众性双拥活动不断普及深入;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退役士兵职业培训、慰烈工程等拥军优属重点工作任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完成本级承担的双拥创建任务的同时,要积极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各单位要高标准做好双拥活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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