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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1.《
徐州市垃圾管理办法
》第
二十三条
2.《
徐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
》第
十三条
3.《
徐州市公共广场管理暂行规定
》第
十二条
4.《
徐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
十五条
5.《
徐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第
五十二条
6.《
徐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
》第
十七条
7.《
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
二十五条
8.《
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第
二十八条
9.《
徐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第
十六条
、第
十八条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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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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