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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六)负责推进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承担网上办事业务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七)参与拟订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具体承担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用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通信网规划。

  (八)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市数字认证机构和测评机构的认定与管理,组织建立全市数字认证机构。

  (九)负责电子政务、数字城市、信息技术等相关培训工作。

  (十)组织、指导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市级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推进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推动数字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市民一卡通应用项目的实施和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推动面向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征信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文字材料、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督查督办、考勤、车辆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向中央、省争取项目资金及经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信息综合、新闻宣传、公共关系、党群、安全保卫、老干工作;组织实施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的受理、申报、发证和管理工作。

  (二)数字城市推进科。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数字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数字城市年度发展目标、电子政务标准和设计规范建议;组织研究、制定全市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安全建设标准和应用规范,组织跨地区、跨行业数字化和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对按规定需要综合平衡和享受政策的电子政务、数字城市重大投资项目或市级财政投资的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和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信息安全认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提出数字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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