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指导、协调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十)协同市委组织部抓好市直农口各局、县级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农民体育运动和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和开发利用。
(十四)负责全市烟叶生产的发展、管理和基地建设、设施配套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农村工作部(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财务科。
协助部(办)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对部务会或(办)党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办检查;承办会务、文电、政务信息、保密、文书档案、接待、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
(二)组织干部科。
负责协同市委组织部抓好市直农口各局、县级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农口市管干部的考察、调整、配备、呈报工作;负责农口县级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与管理;负责管理市直农口系统未列入市委组织部管理的科级干部,做好市直农口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和向市委组织部统一呈报备案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农口各单位的组织人事科科长、副科长以及副县级单位副职;配合市纪委(监察局)考察管理农口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副书记(副组长)以及监察室主任、副主任;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口单位的专业人才管理、纪检监察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综合调研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组织开展农村综合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推广农村工作典型经验,抓好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农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