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种植业新产品开发和加工工作;组织种植业主导品种的筛选、推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种植业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五)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党务和双文明建设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
拟订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农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组织农业重大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管理工作;组织农民职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承办局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七)蔬菜科(加挂市人民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人民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蔬菜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蔬菜生产、科研、流通加工工作,做好蔬菜基地建设,蔬菜生产和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引进、推广工作,参与拟订蔬菜批发和菜食商场建设规划;负责对全市蔬菜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安排蔬菜资金,负责对全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指导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工作。
(八)农业产业化科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承担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工作;组织实施扶持有关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措施;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协调;拟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和扶持项目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进行执法监督。
(九)规划统计科
研究提出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扶持乡镇企业的重点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拨付的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承担全市农业、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经济的运行态势,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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