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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交通建设及行业运转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重点和市级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 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及保卫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承办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呈报工作;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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