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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1〕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基层社区平台建设,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保持了全省就业局势稳定,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陕西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西安市人民政府等15个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咸阳市人民政府等27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以及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民乐社区等20个充分就业星级社区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认真贯彻《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深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新局面。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我省就业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附 件:2010年度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 件:
  2010年度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5个)

  西安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凤翔县人民政府

  兴平市人民政府

  宜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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