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的通知
(闽教学〔2011〕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普通高校,体检医院:
为规范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特制定《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方法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内科检查方法
(一)血压测量
注意事项:
1.避免听诊器头压得过重或直接压在袖带下面进行测量。
2.注意鉴别应激(精神紧张、发热、过度体力活动等)引起的一过性血压升高。
(二)心脏检查
采取平卧位,注意心界、心音、心律有无异常。
触诊:心尖搏动点(第五肋间左锁骨中线内侧0.5cm处)。
听诊:心率、心律以及杂音。顺序为心尖区(二尖瓣区)、三尖瓣区、第五听诊区、肺动脉瓣区、主动脉瓣区,如果发现杂音时应注意杂音的部位、性质、响度、传导范围,及部位与呼吸的影响等。最后沿胸骨左缘自第二肋间听诊到第五肋间,以发现先天性心脏异常杂音。心脏杂音按六级分类法区分。即:
一级杂音:是最弱的杂音,在听诊的最初几秒钟内如果不加注意几乎无法听到,以后才逐渐清晰起来。
二级杂音:是轻度杂音,在开始听诊时就能立即听到。
三、四级杂音:三级杂音是中等响度的杂音;四级杂音是响亮的杂音。
五级杂音:是响亮的杂音,但是如果听诊器离开胸壁杂音即听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