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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栾城县洨河污水利用水电站项目第三级水电站初步设计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栾城县洨河污水利用水电站项目第三级水电站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水电〔2010〕33号 2010年9月15日)


石家庄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省栾城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洨河污水利用水电站项目三级站初步设计的报告”(市水〔2010〕301号)及所附设计文件我厅已收悉。经研究后认为,洨河污水利用水电站是栾城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规划建设的电源项目,由第一、三、四共三级水电站组成,计划先期实施第三级。第三级水电站位于栾城县境内的洨河上,系利用石家庄市区排往洨河的污水发电。修建该电站,不仅使洨河污水水能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同时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是有益的。目前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具备了开工建设的条件,我厅同意建设该电站。现批复如下:
  审查确定该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50KW,机组引用流量11.0m3/S,设计水头2.63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7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6800 h。
  电站工程等别为Ⅴ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电站开发方式为河床式。电站厂房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
  电站选用2台GD008--WZ-120(φ=22.5。、n=214.3r/min)型水轮机,配套SFW125-28/1730型发电机。
  电站采用扩大单元电气主接线方式,以10KV出线并入电网。
  电站采用“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微机自动化控制保护设施。
  核定电站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98万元。建设投资来源以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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