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魏县凤荷园小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2011年01月28日)
邯郸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魏县凤荷园小区进行水资源论证审查的请示》(邯水水资[2010]7号)收悉。根据《
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魏县凤荷园小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魏县凤荷园小区冬季供热范围为4.5万m2。原则同意论证报告的用水分析成果,总需水量9.7万m3/a是合理的。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利用2010年3月已经建成的地热井取水,位于魏县凤荷园小区内。报告的水源保证程度分析成果可信,水量、水质均能够满足项目的取水需求。
三、论证报告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可作为取用水审批和项目审批的依据。
四、你局要督促业主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措施与节水方案,配套建设IC卡智能计量、节水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由你局组织取水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