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1〕17号 2011年1月2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自治区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全区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督查工作的方向、节奏和力度,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决议落到实处,确保政府领导关注事项和批示问题的解决,为“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做好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
决策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区的目标开展督查。一是就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方面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特别是公路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进度等情况开展督查;二是就做好“三农三牧”工作,促进农牧业稳步发展、农牧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方面开展督查;三是就集体公益林权制度改革,保证确权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方面开展督查;四是就推进自治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各级蒙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蒙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使患者“看病难、看病贵”情况得以缓解方面开展督查。
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督查工作的原则,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确保决策督查取得成效,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紧扣热点,注重实效,提高专项查办工作质量
专项查办要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和重要环节开展督查。特别要精心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催办、反馈工作,力求一督到底,办出实效,推进政府领导关注事项和批示问题的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专项查办重点工作,一是就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特别是针对饮用水安全,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方面开展督查;二是就做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完成自治区造林、退牧还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等目标任务方面开展督查;三是就开展“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落实相关政策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开展督查;四是就煤田开发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火区治理任务方面开展督查;五是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对城镇新增就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方面开展督查。
三、广泛调研,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