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视解决全区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视解决全区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1〕12号 2011年1月14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床位数大幅度增加。特别是蒙医药中医药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重症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就诊人次显著增加,业务量和病床使用率大幅提高,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自治区盟市、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全区医疗机构对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但是,目前自治区蒙医中医毕业生人数远不能满足全区医疗机构对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的需求,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紧缺问题非常突出。为促进我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解决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研究确定全区蒙医中医医院的人员编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编制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内政发〔2006〕10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科学合理研究确定蒙医中医机构的人员编制。
  二、适当扩大高等医学院校蒙医药中医药专业的招生规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厅要研究把握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在“十二五”时期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全区蒙医药中医药人才需求的总量和结构,根据蒙医药中医药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蒙医药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招生规模,并将其列入“十二五”规划。同时要继续重视对蒙医药中医药高层次临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一是根据全区各级蒙医中医机构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向学校和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蒙医药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充实到蒙医中医机构。根据人才供求情况,可以采取统一招聘、自主招聘等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二是根据人才需求情况,积极推行订单教育。从入学的其它专业学生中,根据其自愿,调整选择一部分学生学习蒙医药中医药专业,或从今年开始提前将医学预科班调整为蒙医药中医药专业,缓解蒙医药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三是在高等医学院校面向基层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及自治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大专学历教育项目中提高蒙医药中医药专业比例,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蒙医药中医药基层人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