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实施《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推动全省教育科学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振兴”的教育工作方针。从我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服务于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需求出发,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载体,以加大教育专项投入为保障,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思路
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纲要》中重大项目和国家改革试点项目纳入吉林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快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作为支撑和载体,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注重改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打造若干支撑区域重点领域发展的创新平台。
(一)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认真落实《纲要》重大项目,并与国家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搞好衔接,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较快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扶持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领域。
(二)认真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职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模式;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